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(USTR)宣布依據1974年《貿易法》第301條款,對中國在技術轉讓、知識產權和創新領域的相關法律、政策和實踐發起新的調查。這一決定,標志著在中美經貿關系經歷了一段相對平穩期后,技術領域的摩擦與博弈再次被推至前臺。此次調查的核心直指‘技術轉讓’議題,其后續發展將對兩國乃至全球的經貿格局產生深遠影響。
301條款素有美國貿易保護的‘核武器’之稱,賦予美國總統單方面采取關稅等貿易限制措施的權力。2017-2018年,特朗普政府曾對中國發起大規模301調查,并據此對價值數千億美元的中國商品加征高額關稅,引發了曠日持久的中美貿易摩擦。盡管經過多輪談判,雙方于2020年初簽署了第一階段經貿協議,但涉及結構性問題的技術轉讓、產業補貼等核心分歧并未徹底解決。
本輪調查雖范圍可能較此前更聚焦,但核心指控一脈相承:美方認為中國通過強制性技術轉讓、歧視性許可限制、政府主導的海外投資并購等方式,獲取美國先進技術與知識產權,損害了美國企業的競爭力和國家安全。中國官方則一貫否認存在強制性技術轉讓,強調合作基于市場原則和自愿基礎,并指出自身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。
中美作為全球最大的兩個經濟體和科技創新源頭,其摩擦具有顯著的外溢效應。
此次301調查的啟動,反映了美國兩黨在對華科技競爭問題上持續強硬的共識,也揭示了中美關系在經貿層面步入深度調整期的復雜現實。技術轉讓議題的本質,是發展權與競爭優勢的博弈。
對于中國而言,關鍵在于:
對于全球企業而言,則需增強戰略韌性,靈活調整布局,以應對日益分化的政策環境。
美國此次301調查雖聚焦技術轉讓,但其影響將遠超單一議題,成為測試中美能否在競爭中尋找共存新路徑、管理全球經濟與技術秩序風險的關鍵試金石。未來一段時期,緊張與對話并存、摩擦與談判交織,或將成為中美經貿互動的新常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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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8 17:26:10